【鬼扯蛋】關自己的衣櫃前,請別夾別人的手,陳醫師。

非常,非常,非常非常震驚而且不可思議地看著這篇由陳克華醫師所寫的文章〈我的出櫃日〉,出現在聯合報上。

我很想問陳醫師,事過境遷,要報仇血恥,三年的確是不晚;但事實上是,2004年6月發生的事件,到現在也不過兩年不到,您何苦急著在這時候拉別人下水,自打嘴巴地假裝人神共憤?



事件發生當時,的確有一度迷失焦點,跑到了「為何陳克華醫師在某些媒體上『公然否認自己是同志』?」,全然忽略了事件本身的勒索重心,更展現了當時嗜血的媒體與公眾暴力。如果這篇文章的前半段刊登在當時的報章雜誌上,這的確是一篇值得反省的好文:是否致力為同志發聲的人,就得與同志劃上等號?是否社會仍得對同志歧視再教育?甚至擴大延伸到社會刻板印象加諸於性別上的枷鎖:那些娘一點、C一點的都是死Gay之類,或是同志身份面對社會壓力的時後,是否只能選擇閃躲一途...等。


但問題來了,兩年不到的今天,初見陳克華醫師大名的時後,小爺實在很難在第一時間將他與勒索事件作連結。陳醫師想「鄭重地,清晰地,美好地」奪回他的出櫃權,可以。他想在媒體上公開表態、增加能見度,甚至喚起像小爺一般漠不關心的民眾正視同志的議題,也很好啊!但,為何需要幫別人出櫃?東西南北,古往今來的名人,他們都有公開說自己是同志嗎?它們都有賦予您權力(還是這是義務?)請您、麻煩您在報紙上寫進他們的大名嗎?還是說,您有這個本事揣摩這些人的「同志時刻」,別人就不可以大剌剌地作出他們對您性向的預測?反正都是在媒體上,半斤八兩嘛!

這當然跟小爺不學無術有關。搞不好這些人都是已公開的同志,或是我這種鄉下粗人領略不到為文舉例所增加的美感,加上不看陳醫師的大作、看了也沒有慧根足以領會其中的奧妙與內涵...等,無法事先對他的性向了然於胸。甚至在看過這一篇文章後,陳醫師從頭到尾也沒哼過一句他到底是不是同志...喔,糟糕,現在小爺被劃分在逼陳醫師作二選一的那群拗客裡。


出不出櫃,答不答題自然是個人選擇,上面我的口氣確實過於戲謔。但陳醫師寫這篇,怎麼看重點都像是:人家搞Gay你就不寫,就愛找我麻煩,更別提我還什麼都沒賺到。當時已經表現過一次失態的陳醫師,何苦撩起褲管再淌混水?一方面不希望人家用刻板印象作連結,另一方面卻又怪罪人家看不懂作品裡的「真正內涵」;一方面痛心疾首地指痛陳那些以同志身份作要脅(為賣點)的惡霸(媒體),另一方面卻以揭露他人的同志身份作墊腳石好登高一呼?這不是相互矛盾嗎?

到頭來,真正的暴力受害者,卻反過來以同樣的暴力作一種不知所以然的反撲。看著當時寧鳴而死的陳醫師,我真難以想像,這樣孩子氣的報復文章,會在世易時移,連小爺這樣無知愛湊熱鬧卻又健忘的鄉民已然忘記這檔事(甚至提起這件事還會揚起蓮花指好好怒罵某水果日報一番)的時後,選擇這般「安靜的方式」,用力奪回自己家衣櫃鑰匙,卻在關門的同時,順便拿幾具屍體出來檔一下。反正死是別人家的屍,夾到手,這些人也不會叫喊一聲。

相關連結

〈陳克華--我的出櫃日,2006/05/22 聯合報〉
寫完文章之後,才看到Simone大的文,簡潔有力又不囉唆。

Comments

  1. 當初陳克華的表現不太稱頭,這篇文章的邏輯也怪怪的,不過,至少他還是勇敢地正式出櫃了,談起他的作品裡的情慾,也不用再小心翼翼地侷限在文本上之「推測」...有種塵埃落定的感覺。

    當代作家們,再跑出來幾個吧!哈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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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是沒錯啦,但後來我發現這一切「似乎可能好像怎麼那麼剛好」地發生在他新書出版之前,這.....(聳肩)

    歡迎Fifer大來玩啊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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