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鬼扯蛋】I don't get you, people of California.
當 Barack Hussein Obama II 陣營提前慶祝白宮紅毯於這位美國第一位非裔黑人總統面前攤開時,美國加州的同志們似乎也得準備準備,因為人家已經開始在捲收你們的紅地毯了。 我知道票還沒開完,但下午跟Scotty巧遇,兩人很認真地追看了好一會兒的 Proposition 8:Ban on Gay Marriage(加州第八號決議案:反對同志婚姻) 開票結果,雖然 CNN 和 LA Times 的結果稍有差異(←左邊連結按進去可直接看結果分佈圖),但同樣令人沮喪的是,號稱55波的結果其實有著一直無法突破的界線,老是在 47%附近 擺盪,眼見投開票所回報率逼近50%,來去就是保持在 30萬票 的差距,最後是否真能翻轉?嗯... 總之,這真的是一篇憤怒(卻又不知在怒啥)的情緒文。當 加州 為歐巴馬塗上藍色的時候,到底在想什麼呢?會是因為歐巴馬打著「 Change 」的口號嗎?所以美國過半數的人民們希望投票給他,明天經濟就能「馬上好」?還是說,因為投給他可以創造很多個「第一」?我不曉得。但顯然不會是後者,至少,光是L.A.就有超過82%的投票率,這些人覺得美國該改變了,可惜並不包含同志婚姻在內。 可是你知道嗎?今天除了選總統外,美國36州其實還包含著各式各樣的公投議題等著選民用選票決定。而在 36州153個公投 內, 加州Prop. 8是僅次於總統大選「最花錢」的選戰 ,根據《LA Times》的報導,同意與反對的雙方在這議題上一共灑下多少銀彈? 超過7千3百萬美金 啊!而這些錢就只為了什麼?喔, Marriage(婚姻)這字眼是專屬一男一女結合用的,同志想結合?另外再去發明個新字先吧! 更別提這個「平等的權利」可是經過 長達4年 的訴訟,直到今年5月加州最高法院才裁定同志們擁有合法結婚的權利。 我不是什麼政治專家,不懂得從上面這兩張暫時的結果圖分析什麼隱情或人口結構比例;也不是什麼同志議題名嘴,可以高聲吶喊或舉證歷歷地動之以情。我只是一個對這現象背後感到好奇的小島居民,狐疑不解著:隔壁志明和小明結婚到底關你什麼事呢?是不是這次結婚通過了,下次要吵的,得變成離婚這個字? 看見CNN首頁打著「Change has come to America」,我在想,或許,就像最近空英那篇文章〈Why Is It So Hard to Change Our Ways?〉所指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