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裝氣質】《No se lo digas a nadie,請你不要告訢任何人》

No se lo digas a nadie_Peru_1994
請你不要告訢任何人_1999


作者:Jaime Bayly(海梅.巴以利)
譯者:林震宇

與其說這是一本「自傳式小說」,倒不如說,這是一本比較有劇情的瑣碎日記。同一章節裡多變化的職業、敘事對象轉換...等可謂司空見慣,Jaime Bayly(海梅.巴以利)從來都不試圖說些或解釋些什麼,亦不願對華金本身的生命歷程作出一個完整的敘事連結。他反而像是汲取主角生活裡那些印象深刻的片段,拉出來編織成一部作品。


跟第二本小說《昨天的事我已不記得了》相比,《請你不要告訢任何人》非常容易讓讀者與作者本身的經歷作連結。雖然情節隨意遊走(或者說是支離破碎?呵呵...),但出乎意料地在〈第二篇 - 危險的友誼〉裡有了非常漂亮的主題陳述,幾乎一舉含括了整本書的精神:即便在認清自己的性傾向後,仍得在二選一的出櫃議題上作掙扎。讓人在爬經昏昏欲睡的第一篇後,精神一振地繼續向前邁進(畢竟有將近500頁嘛~)。
「你敢向你的父母坦承你是個同性戀嗎?」華金在返回利馬的飛機上問。

「別傻了,你瘋了嗎?會鬧得滿城風雨的。」阿方索說。

「如果你愛他們的話,就該對他們坦白。」

「正好相反,正因為我愛他們,所以我寧願不讓他們知道。他們知道後,反而會很不快樂。」

「總有一天他們會從別處知道,阿方索。如果那樣情況會更糟,因為你在他們心目中就成了騙子。」

「我不認為他們會知道,華金。在利馬有一堆人過著兩種不同的生活,問題在於你該知道怎麼做。」

「但你不認為向他們坦白後,你會過得比較安心嗎?」

「不會。在這個國家有些事是不該說的,而男人的軟弱便是其中之一。在秘魯你可以是位吸毒者、小偷,或花花公子,但可別奢望當個同性戀。」


..........(其他懶得打了,感興趣的還有pp. 402 - pp. 403)
pp. 227 - pp. 229

海梅‧巴以利在這本書裡時常採用某種對比:當華金決意對自己誠實時,總會遭逢躲在櫃子裡就算了,還不忘弄來幾件女裝作擋箭牌,假裝自己是異性戀(或雙性戀)的愛戀對象。想當然爾,感情路自是顛頗。例如大學的好友阿方索,甚至是著名電視演員岡薩洛...等,都是明顯的對比之用。

雖然同志情節在唯二中譯的小說裡,幾乎佔去了絕大多數的比例,但海梅‧巴以利在作品裡仍不忘展現他對秘魯政治環境的不安與辛辣的批評。2005年持續出版第10本著作的他,到底又有什麼變化呢?真令人好奇(我自己覺得他一定不會在同志這塊題材上一直打轉啦~)。

ps.1.

《昨天的事我已不記得了》是小爺第一次接觸巴以利的書,當時對於那種「年輕時玩玩就好,而立之後就該找個老婆忘卻輕狂的年少時光」觀念感到很有趣(也很特別)。兩本書我比較推薦作者的第三本著作《昨天的事我已不記得了》,比較有小說的感覺。

此外,邁阿密到底離利馬(秘魯首都)多遠,也是在看完《請你不要告訢任何人》後,查過地圖才知道的。我還真沒世界觀...Orz

ps.2.

有誰知道,美版的《No se lo digas a nadie》封面所採用的畫是誰的作品?感謝Maurice大的解惑,美版封面跟時報出版的《Martin and John,男人的愛人是男人》封面構圖都是取自法國畫家H. Flandrin(1809-1864)於一八三六年所作「海邊少年」(Jeune homme nu Etude, 1836)。感興趣的絕對要移駕Maurice大家,觀賞〈A Hidden Love: Art and Homosexuality (I)-希臘陶罐上的同性戀〉

其他畫線

「試著別去想他。」阿方索說。「當一個人心情惡劣時,最糟糕的就是去思考。」
「我想當總統,但這一切都因為我是個同性戀而被搞砸了。」
「華金,別那麼灰心。一個成功的吸毒者應該禁得起身體不適的階段而不灰心。」

p.220

「你必須明瞭,這是個未開化的國家,華金。」他喝著茶說。「這是個充滿野蠻人的國家,雖然講出來讓人心痛,不過它的確一直在腐敗當中,結果人民習慣了這一切混亂、恐懼以及暴力。」

相關連結

  • 維基上關於海梅‧巴以利的介紹
  • 台大外國語文學系 張淑英教授發表在1999年7月8日〈開卷周報〉上的文章
  • 一整個看不懂的Jaime Bayly訪問
  • 1998年改編的同名電影【No se lo digas a nadie】,評價似乎不錯(因為封面的關係,所以我一直提不起勁...)。
    補:Simone大的電影心得〈Don't Tell Anyone〉,想知道改編成電影後與小說的差別者,必看。不過...要為了【k.m. 0】的相機小弟看這片嗎?嗯...好猶豫啊~(滾來滾去)

Comments

  1. 《昨天的事我已不記得了》跟《請你不要告訢任何人》擺在一起看還挺有趣的,就像是用背景設定相同的演員去演兩齣戲,給人很熟悉又有點驚喜的感覺。(驚喜是指「哦~原來這個角色這次出現在這裡啊!」

    電影我之前有貼過感想文,劇情跟小說不太一樣
    http://blog.webs-tv.net/simone/article/5417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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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To Maurice大:

    難怪我一直覺得很有印象,原來是我之前在你家看到過啊(恍然大悟貌)!把內容更新了~

    不過,想看是指電影嗎?NO NO NO...說真的,男孩子留了長頭髮就美掉了,再也不帥氣了啊!
    (↑某人就因為這個原因,所以一直堅持不想看...Orz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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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To Simone大:

    真是太可怕了,我的意圖一眼就被你看穿了,還講得這麼好~(心)

    不過啊,劇情改得有點大,加上結尾又有差別,你覺得值得為了相機小弟Carlos Fuentes看這片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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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呵呵呵...
    這兩本的書名和順序還滿有趣的喔~

    不過說真的,書是沒有特別好看到哪啦!當然,這也可能是因為我最近被人家嫌棄,嫌我是非常挑剔難以伺候的讀者...>"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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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呼!【請你不要告訴任何人】這本書真是小厚一點,啃完花了些時間。

    還蠻多主題再現的,其實看的時候有些會讓我有點想到Dorian Blues的角色。

    還有,SM大我有看Bill Bryson的【歐洲在發酵】,的確是很有趣的遊記!某些段落的確看了會讓人發笑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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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最近我在看胡晴舫的《辦公室》,還滿好看的,感覺觀察犀利卻又不至於刻薄,嗯...我該好好學習人家....

    對了,你家到底入厝了沒啊,七月都過了說...(不會你是算農曆的吧,今年潤七耶...>"<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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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@@(臉紅)

    實在是七八月比預期的還忙..
    之前答應一個學弟幫他配樂(業餘的啦),昨天才剛從日本回來(跑去玩樂了)

    不過有趁空檔時間摸了一下blog..基本的是會了,進階的還不太會@@

    SM大有推薦哪邊的blog教學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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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原來你跑去日本玩啦!還會配樂!哼哼哼,年輕真好~(煙)

    說到blog,你落居在哪一家?樂多?無名?天空?Xuite?還是blogger?不然我不曉得要去哪幫你找教學耶...^^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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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喔..我是在blogger啦,看到sm大的家用blogger好像還不錯,所以就想在這邊..

    我26歲啦,還算年輕嗎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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